大岭山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结果公告(441915020001GB00781)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该地块为权利人自行改造模式的“三旧”改造项目捆绑实施道路用地,先划拨给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无偿配建,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3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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