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公布,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拟划拨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性质)
使用条件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1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区
7.546951
公园绿地
(G1公共绿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S1道路用地)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最大高度/米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35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