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性质)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松山湖北部片区月荷湖(三枝松水库)沿岸 | 1.703619 | 公园与绿地(G11公园)、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 /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2330653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