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谢岗镇大龙村 | 1.655158 | 公园绿地 (G1 公共绿地)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 东莞市谢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