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划拨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1
中堂镇三涌村
0.36593
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
东莞市中堂镇工程建设中心
2
0.190004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8808902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