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缴齐所有土地及(建)构筑物及设备价款后,5日内由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和麻涌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315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按规字第2024-06-101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应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10 月 20 日前开工,在 2028 年 10 月 20 日前竣工。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麻涌镇请求设定规字第2024-06-1014号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麻涌镇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再与村集体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麻涌镇,则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1个月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开发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住所地须为东莞市麻涌镇(由麻涌镇人民政府监管)。该全资项目子公司须与麻涌镇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经得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及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的条款(由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买人资格由麻涌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3 月 4 日 9:00 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T02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8089103
(二)麻涌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与麻涌大道交汇处附近西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8282802
(三)东莞市麻涌镇东太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东太村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81210357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