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43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08-1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1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6年12月28日前开工,在2027年12月28日前竣工。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高埗镇申请设定规字第2025-08-1003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东莞市高埗镇,则竞得人须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6个月之内,将企业注册地变更至东莞市高埗镇。若是以竞得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的,则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15日内在东莞市高埗镇注册成立该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在东莞市高埗镇纳税(由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竞得人须与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高埗镇三联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由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一)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 2月 24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2 月 12 日 9:00 至2026年 2 月 26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即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竞得人除须缴纳地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相关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T018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21668185
(二)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路1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8887301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