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拟划拨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拟划拨土地使用单位
1
东莞市虎门镇东方社区
1.537528
文化用地(C3文化娱乐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鸦片战争博物馆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2698361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