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 | 0.474828 | 公园绿地 (G1公共绿地) | / |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
2 | 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 | 1.498024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 |
3 | 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 | 0.243737 | 水工设施用地(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 / |
4 | 东莞市洪梅镇氹涌村 | 5.745414 | 公园绿地 (G1公共绿地) | / |
5 | 东莞市洪梅镇氹涌村 | 0.394274 | 水工设施用地(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 容积率≤1.0 绿地率≥/ 建筑密度≤15% 建筑高度≤14米 |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8808910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