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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WT082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0-31 09:2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5WT082

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社区红棉路北侧

28226.72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50

2.0≤R≤2.5

M≤50%

≥7500

以高端装备为主

5081

100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南城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1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83-100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3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7月 1 日前开工,在 2029 年4月 1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南城街道申请设定规字第2025-83-1002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地块项目应当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现行相关政策要求(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竞得人须与南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拆迁安置物业建设移交协议》(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拆迁安置物业建设移交协议》(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八)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本宗地项目属于南城现代化产业园区范围,建成后允许按《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申请工业生产用房分割转让,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100%,具体需符合东莞市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十)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为70566.8平方米,建成后全部用于工业安置厂房,上述工业安置厂房限定最高销售单价均不高于4445元/平方米。销售对象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拆迁安置物业建设移交协议》执行。(由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十一)如宗地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15日内在东莞市南城街道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在东莞市南城街道纳税。(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2025年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南城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1 月 28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16: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5WT08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3

  (二)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23198778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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