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性质)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 1 | 东莞市大朗镇珠三角环线高速与屏安路交叉口东南角 | 22.793769 | 高等教育用地(C61高等学校用地) | 容积率≤1.0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90米 |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23306545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