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性质)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 1 | 东莞市大朗镇 | 6.987286 | 城镇村道路用地 (S1道路用地)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 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23306545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