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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WR00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8-07 08:3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2025WR004

万江街道新村社区

13217.79

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R≤3.5

M≤30%

27800

100

商服用地

40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2.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56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84-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0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4 月 8 日前开工,在 2028 年 10 月 8 日前竣工。

  (四)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万江街道,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莞市万江街道缴纳,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五)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建设(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六)本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七)本地块应按照《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八)本地块为万江街道新村安置房项目用地,所建物业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指定单位进行整体回购后用于拆迁安置(住宅、商业物业和停车位等回购物业安置对象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安置对象进行产权登记)。其中地块住宅、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为13200元/平方米,产权车位设定购买价格为132000元/个(即本地块总回购款=住宅和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13200元+回购产权车位数量*132000元)。人防车位、室外工程、附属设施及园林等不计容部分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与住宅、商业物业同期一并移交),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法定权益归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所有。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回购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九)竞得人应自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提供书面安置住宅户型配比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同时须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

  (十)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及《回购物业移交协议》(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5年 8 月 27 日 9:00 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5WR00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26983239

  (二)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万福路83号

  联系人:庾先生       联系电话:2271082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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