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性质)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寮步镇金兴路与大进二路交汇处北侧 | 0.479355 | 公用设施用地(U12供电用地)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3306537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