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四村社区 | 1.87945 | 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