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位置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 | 10.751818 | 教育用地 (R63中学用地) | 容积率≤1.20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80米 | 东莞市水乡未来学校 |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88089060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