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划拨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受让单位 |
1 | 塘厦镇四村社区、龙背岭社区 | 2095.67 | 公园绿地(G1公共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 / | 东莞绿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