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坐落
划拨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1
麻涌镇漳澎村
4.761462
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
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880890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