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拟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受让单位 |
441917013006GB00773 | 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 | 140246.21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2.0≤容积率≤3.5 | 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2330563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