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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2-20 14:36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

拟划拨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性质)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1

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银湖工业区

18138.54

城镇村道路用地(S1道路用地)

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

  备注:该地块为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一厂“工改工”项目范围内,先划拨给改造主体进行配建,竣工验收后移交清溪镇人民政府或清溪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2698352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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