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17021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投资 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17WT019 |
常平镇司马村 |
28489.34 |
工业用地(M3 三类工业用地) |
50 |
≥1.0 ≤1.95 |
≥30% ≤50% |
≥9000 |
毛纺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
1724 |
10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该宗地上有6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55516.40平方米,土地与地上建筑物进行一并出让,竞得方需在缴付地价款的同时另行向原建筑物原业主支付建筑物款共8660.5586万元,原建筑物业主收到款项后向竞得方提供相关票据和报建材料;3.成交后30日内,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45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2-23-1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28 日前开工,在 2021 年 5月 28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东环函〔2016〕2385号)。
(五)竞得人应在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跟园区投资商签订入园协议,并按协议要求使用土地,分摊园区内污水厂、供热站、道路、供电、供水、供汽、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七)严格按照《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及批复意见(东环建[2010]2-083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电镀企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版)》、《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印染、洗水企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东环办[2014]51号)和《常平环保专业基地印花、洗水企业入基地协议》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并报市环保局审批。
(八)根据《关于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10]2-083号),项目地块所在环保专业基地定位为承接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谢岗、桥头、企石、黄江等上游区域部分现有洗水、印花企业,以及承接常平投资新建企业所配套的印花、洗水车间项目。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投。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www.dgzb.com.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申请人亦可在发布宗地公告后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部获取挂牌出让资料。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17:00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17 年 4 月 14 日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7WT01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1.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90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