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WGJ2016064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
2016WG032 | 松山湖东三路与南山路交汇处东侧 | 79933.58 |
普通商品住房
|
商业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70 | 1.0<R≤2.8
| ≤30%
| 55842 | 2000 |
商服用地 | 4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松山湖管委会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4680万元人民币。
(三)该宗地用于松山湖(生态园)园区重点及高端企业总部人才房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带装修销售,且限定最高销售房价不高于9500元/平方米,销售对象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统筹安排。
(四)该宗地建设项目自竣工备案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销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转让或出租。
(五)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6-85-101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7年 12 月 21 日前开工,在2019年 12 月 21 日前竣工。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宗地建设项目作为松山湖(生态园)园区重点及高端企业总部人才房配套项目,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关联公司)为在松山湖(生态园)园区投资建设的、年纳税5亿元以上、年R&D投入1亿元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数量1000人以上,且当年及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土地单位面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亩的企业或其成立的全资项目开发公司(竞买申请人资格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认定并负责后期监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www.dgzb.com.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申请人亦可在发布宗地公告后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部获取挂牌出让资料。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7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16年 11 月 7 日 10: 00 至2016年 11 月 21日10: 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2016WG032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6WG03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1.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90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