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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001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2-01 16:4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受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委托,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对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名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府国用(2006)第特448号)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终止日期

起叫价

(万元)

叫价

增幅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20164001

塘厦镇

蛟乙塘村

17321.3

工业

2055 311日止

1650 

   50

1500  

1、①该宗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证号为东府国用(2006)第特448号,登记用地面积为17617.81平方米。由于控规调整,有296.51平方米用地不符合控规,现转让方放弃该部分296.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符合控规的1732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交易。转让方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拆除转让方所放弃296.51平方米用地范围内的简易棚房和门卫室(部份)。②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建筑物)与土地一并捆绑交易。经转让方委托评估的地上建筑物总价为712.94万元。其中:建筑物面积为7494.91平方米,评估价为679.26万元;附属设施评估价为33.68万元。

2、该宗地块的起叫价和成交价均指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包含建筑物的价格。竞得人除按成交价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外,还须另行同时支付转让方建筑物价款712.94万元。

3、本次挂牌属于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在现有资料情况下,市土地交易中心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市土地交易中心合理注意、调查义务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买受人对本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4、在竞得人付清成交地价款和建筑物价款后10日内,由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将地块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参加竞投。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竞买人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确认资格)。

2、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向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见附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地块的资料。

五、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20164001地块交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7日17:00。(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并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的到账信息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交易底价,则以网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实施以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

20164001地块网上报价期限为:2016年 2 15 10:00至2016年 39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64001地块的付款期为30日,即于2016年 4 8 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和建筑物价款。竞得人将成交地价款和建筑物价款在付款期内转入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账户(户名: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账号:190010190010001302,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塘厦支行营业部)。

4、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土地成交时的规定为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土地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由原土地权利人缴付;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转让契税由竞得方缴付;交易服务费双方各半。

5、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缴纳完成交地价款、建筑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另行退回原账户。未竞得地块的竞买人,可于交易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到我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八、联系方式

1、交易系统网址: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2、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3、交易系统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26983777

4、交易中心联系人: 吴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 26983522、26983723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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