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14F001号地块挂牌交易活动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知》(案件编号:(2013)东一法执字第1222号)的要求,我中心终止由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位于虎门镇赤岗村,原定于2014年3月10日9时至2014年3月19日15时举行的2014F00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活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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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知》(案件编号:(2013)东一法执字第1222号)的要求,我中心终止由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位于虎门镇赤岗村,原定于2014年3月10日9时至2014年3月19日15时举行的2014F00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活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