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对东莞市乾德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东府国用(1994)第特579号)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地块概况:
地块瑕疵提示:
1、①根据规划部门意见,该地块为非建设用地,按规定目前暂不能开发建设;②本宗土地受城市总体规划影响,现状未建,已构成闲置土地,政府有可能收回土地(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请竞买人注意上述法律风险。
2、本次挂牌属于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在现有资料情况下,交易中心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土地交易中心合理注意、调查义务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买受人对本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以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卖方名下应缴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存在拖欠有关费用的可能,竞买人应当考虑因上述费用所产生的风险,因上述费用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参加竞投。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向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见附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地块的资料。
五、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联合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交易系统要求,提交有关联合竞买各方相关信息和各方出资比例的电子资料),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2015FG002地块交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月 8日17:00。(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并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的到账信息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交易底价,则以网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实施以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
2015FG002地块网上报价期限为:2015年 11月 20 日10:00至2015年12 月10日15: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5FG002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5日,即于2015年12 月 25日前付清成交地价款。成交地价款汇入法院指定的地价款账户,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卖方名下应缴的交易手续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全部由竞得人向指定账户按时缴付。
4、成交后竞得人应向土地交易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土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地价款。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办理公证手续或不按约定缴足成交款的,均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由我中心扣除相关挂牌费用后,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法院依法处理。在付清成交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后,竞得人可凭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自行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交易系统网址: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2、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3、联系电话: 26983522、26983723
4、联 系 人:吴先生、刘小姐
5、地价款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 号: 44001779108053009743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