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规则》的规定,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经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对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终止日期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叫价 (万元) | 叫价 增幅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20124016 | 莞城区东城大道南侧 | 9185.2 | 商住 | 至2075年3月11日止 | 3.2 | 44% | 8600 | 100 | 1800 |
1、土地现状为空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合同约定仍拖欠土地交易价款的竞得人外)均可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参加竞投。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㈡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联合竞买的,应以联名方式办理电子签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竞买须知》等有关交易地块的资料。
五、竞买人向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联合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交易系统要求,提交有关联合竞买各方相关信息和各方出资比例的电子资料),在交易系统上选择银行,可获得流水号,并向指定银行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17时。
㈠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在进账单上必须准确填写流水号,交易系统仅以此流水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
㈡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陆交易系统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后,竞买人则获得与此流水号相对应宗地的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为:2012年11月15日10时至2012年11月30日10时。
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作出继续竞价决定的,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竞价决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①20124016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4日,即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相关转让税费和交易手续费。②成交地价款汇入法院指定的地价款账户,交易手续费、相关转让税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交易系统网址: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2、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3、交易系统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26983777
4、交易中心联系人:梁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3,26983723
5、地价款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769902260210288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