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东莞市工商局非法占用土地案件
2005年6月,东莞市工商局在未完善征地和供地审批手续,在南城区动工建设新办公楼,至2009年9月,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东莞市国土部门发现后进行了调查取证,于2010年10月11日对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并处19.9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