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寻求突破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积极构建国土执法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形成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市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管理工作,把土地执法摆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2015年9月,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5〕12号)的纲领性意见,将违法用地整治纳入镇街考核,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提出问责范围,推动了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2016年2月,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东府办〔2016〕16号),在全省率先建立以镇街执法力量为主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了法院、检察院、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互动,开辟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快速拆除通道”,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加强日常防控,推动“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
我市坚持标本兼治,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常态化土地执法监管。一是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市府办、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国土、城管、农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赴各镇街现场督导违法用地整治。以整治台账为依据,每月将各镇街整治进度排名通报。对于违法用地较多、整改进度较慢的镇街,适时由市政府进行警示约谈,明确整改目标,督促镇街加快整改。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关口前移。2015年12月,我市组建成立了6个基层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望牛墩、寮步、长安、大朗、石排、清溪镇,分片负责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壮大基层执法队伍,夯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变我市土地执法半径过长、执法力量分散的状况。
(三)加强司法支持,推动执行困难向主动履行转变。
针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难问题,我市着力探索“裁执分离”和信用惩戒等制度,实现司法和行政力量互补,积极破解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题,进一步树立土地执法权威,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一是建立“裁执分离”机制。2016年7月份,市政府正式发文在全市范围推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裁执分离”机制,强力震慑一些违法用地者“以罚代拆”的侥幸心理。对于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的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地上建筑物的行政处罚,由人民法院裁定属地镇街(园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确保案件查处执行到位。二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等4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2016年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违法用地“黑名单”制度,目前已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86名违法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融资信贷等信用惩戒措施,倒逼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信用惩戒手段的正式启用,有力打击了违法用地“老赖”,大大提升了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震慑力度。
2016年11月1日,我市召开2016年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3月8日我市召开 “裁执分离”工作推进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