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以镇街执法力量为主体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日前,市府办正式印发《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正在建设、尚未建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采取快速拆除,以镇街执法力量为主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联合执法拆除。《方案》建立了五大工作机制,为我市实现“新增违法零增长,历史违法负增长”的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市、镇两级“两违”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市政府定期组织国土、城管、公安、规划、住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 “两违”整治第一责任人机制。明确了镇街(园区)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为辖区“两违”整治的责任主体,对辖区“两违”整治负总责,明确了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园区管委会主任)为各镇街(园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制止“两违”建筑。
三是建立镇街(园区)“两违”建筑快速拆除机制。对于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在建违法建筑,由镇街(园区)政府组织城管、国土、公安、供水供电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拆除和复耕复绿。
四是建立土地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司法支持机制。国土、公安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土地违法犯罪的查处和追责力度,对达到刑事责任的土地违法犯罪行为,国土部门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加大对土地犯罪的侦查力度,形成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五是建立“两违”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监管机制,对于镇街(园区)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做到月通报、季度约谈、年度问责,推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