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建厂房依法拆除典型案例
案例一 虎门镇陈村社区违法建筑被拆除
东莞虎门成业加工厂李某购买虎门陈村内“榕树尾”(土名)处一宗5000平方米集体土地,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该地块建设厂房,违法占用农用地面积3.9亩,其中占用耕地2亩。该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占地建设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事实。国土部门、城管部门多次书面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虎门镇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明确告知违法当事人必须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否则启动强制拆除工作。然而,违法当事人没有停止施工建设,继续顶风违建,甚至利用节假日进行突击抢建,被群众举报。
2015年1月8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督办该土地违法案件。2015年1月20日,在多次制止未果的情况下,虎门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拆除了该栋3层高正在抢建的违法建筑,并对土地复耕复绿。
拆除棚架 拆除建筑主体
拆除建筑主体后 复耕复绿后
虎门镇政府组织拆除陈村社区“榕树尾”(土名)非法占地厂房。
案例二 常平镇松柏塘村违法建筑被拆除
2014年2月18日,常平镇松柏塘村村民谭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该村五队“马头”(土名)处约2.3亩农用地建设锯木厂,占用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执法人员多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常平镇政府两次发出整改告知函,责令谭某停止施工建设行为、限期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对土地复绿。然而,谭某依然我行我素,不但没有停止施工,甚至利用节假日进行突击抢建,对当地土地管理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2015年1月8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督办该宗土地违法案件。2015年3月18日下午,常平镇政府组织拆除该宗顶风违建的厂房。拆除现场发生暴力抗法事件,违法责任人谭某用刀刺伤执法人员,随后立即被公安人员制服并带走调查。目前,该厂房已被依法拆除,土地已恢复农业种植条件,暴力抗法的违法用地责任人谭某于2015年4月3日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
拆除前 拆除、复绿后
常平镇政府组织拆除松柏塘村村民谭某非法占地建设的厂房,并对土地复绿。
案例三 大朗镇长塘社区违法建筑被拆除
2014年3月,大朗镇长塘社区某企业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集体农用地建设厂房。该违法在建厂房建筑面积达8000平方米。大朗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并督促用地单位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该企业在期限内自行拆除了在建厂房,并对土地进行复绿。
拆除前 拆除、复绿后
大朗镇长塘社区某企业自行拆除了违法在建厂房,并对土地进行复绿。
案例四 大朗镇犀牛陂村违法建筑被拆除
国家卫星监测发现,某包装材料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大朗镇犀牛陂村“黄姜屈”(土名)处土地建设工业仓库。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建设行为,但当事人对此置之不理,甚至变本加厉抢建偷建。
2015年4月8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督办该土地违法案件。2015年5月7日,大朗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该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复绿。
拆除前 拆除、复绿后
大朗镇政府组织拆除该镇犀牛陂村“黄姜屈”(土名)处非法占地建设的工业仓库,并对土地进行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