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行政处罚事项
分享到:
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公开通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5-11-02 01:02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公开通报

一、大朗镇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仓库案

2015年1月初,大朗国土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莞市某包装材料厂擅自在犀牛陂村“黄猄屈”(土名)处占用土地建设厂房。大朗国土分局责令其停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貌,但当事人置若罔闻、继续顶风作案。经核查,该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园地。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督办,并于2015年5月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目前,该地块上的所有建筑已被彻底拆除,并进行了复耕复绿。

二、常平镇谭某非法占地建设锯木厂案

2014年2月,常平国土分局在日常土地执法巡查中发现松柏塘村村民谭某在松柏塘村五队“马头”土名擅自动工建设锯木厂,占用土地约2.3亩。常平国土分局责令停工、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复耕复绿,但当事人仍未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督办, 2015年3月,常平镇清理在建违法建筑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城管、国土、农林水务、住建、规划、公安、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对该违法建设的锯木厂实施强制拆除。执法当天常平国土分局唐植勇副分局长,在拆除现场被违法用地责任人谭某用刀刺伤,谭某已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该地块上的所有建筑已被彻底拆除,并进行了复耕复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