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犀牛陂第二村民小组刘亮崧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案例一:大朗镇犀牛陂第二村民小组刘亮崧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09年12月,商人刘亮崧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大朗镇犀牛陂第二村民小组农用地23.9亩,修建了八间一层砖铁结构简易厂房。
东莞市国土资源部门巡查发现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此案件报大朗公安分局处理,2010年4月22日,当事人刘亮崧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2010年4月30日,刘亮崧家人自行组织人力将该地块地上物拆除,并按要求进行了复耕,恢复了土地原貌。
大朗镇犀牛陂第二村民小组刘亮崧违法占地现场
违法用地拆除前现场
(拆除前)
违法用地拆除中现场

违法用地复耕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当前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