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建农庄依法拆除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城街道蛤地社区非法农庄被拆除
2014年10月,李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南城街道蛤地社区水濂大道旁300多平方米耕地建设农庄。2014年12月,国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违法用地,当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李某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原状。然而,李某对此置若罔闻,并未停止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继续偷建抢建,并建成农庄对外营业。
2015年4月,南城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督导违法当事人李某自行整改上述违法用地。在强大的执法压力下,李某自行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在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严格督导下,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农庄,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案例二 常平镇黄泥塘村非法农庄被拆除
2014年10月起,常平镇黄泥塘村村民李某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黄泥塘村3.7亩集体农用地建设农庄。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违法用地,当场制止并多次责令李某自行整改,恢复土地原状。然而,李某拒不整改,继续实施非法占地建设行为。
2015年1月,该农庄基本建成,准备投入使用。2月上旬,常平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该农庄项目,并对土地进行复耕复绿。李某为建成农庄先后投入数十万元,却因违法用地最终化为乌有。
常平镇政府组织拆除李某在黄泥塘村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