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进展与存在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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