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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公告(第一批)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03-07 16:0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自然资矿告字〔2022〕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及生产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2032号)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镇人民政府确认,现将2022年度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图斑(第一批)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信息

序号

图斑编号

坐落

图斑面积(㎡)

拟治理方式

原矿山名称

1

4419000410002002

大岭山镇

48500.27

辅助再生

大岭山镇大片美石场

2

4419000410002004

大岭山镇

65268.67

辅助再生

大岭山镇大片美石场

3

CT4419002016000026004

大岭山镇

37930.07

辅助再生

大岭山镇卫强石场

4

ZJ4419002021007001

樟木头镇

12894.71

辅助再生

樟木头镇齐发石场

5

ZJ4419002021005001

清溪镇

11962.23

辅助再生

清溪镇富豪石场

6

CT4419002016000018001

清溪镇

10242.46

辅助再生

清溪镇重河油甘坪石场

7

CT4419002016100011004

谢岗镇

11128.53

辅助再生

谢岗镇新岗石场

8

CT4419002016000007010

虎门镇

9791.75

自然复绿

虎门镇水利会石场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

  三、历史遗留矿山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影像图.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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