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2021-2025年)(送审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及省有关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并完成了《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经专家评审及我局集体审议通过。根据《矿产资源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现将该规划(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9-26983696,邮箱:dgzrzy_xfk@dg.gov.cn
附件: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相关材料.rar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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