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送审稿)》。为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遵循开门编规划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举行《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送审稿)》听证会,听证会公告已于11月23日在我局官网予以公告,现将会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会议地点由原公告的市自然资源局2号楼2楼会议室调整至市自然资源局(东城大道268号)1号楼2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
(二)听证事项经办人;
(三)听证代表。
三、会议内容及流程
(一)工作人员核实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是由以及听证主持人、陈述人和参加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听证事项经办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等相关内容;
(四)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及建议予以回应;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四、听证旁听要求
(一)凡户籍在东莞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注册地址在东莞市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
(二)旁听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在指定旁听位置就坐。
(三)听证期间,旁听人需遵守听诊会议纪律。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员会议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的,14天内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或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的,不得参会。
(二)听证参加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区域就坐。
附件:东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docx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吴奎,联系电话:2698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