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东莞市御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御花苑矿泉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的公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我局委托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东莞市御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御花苑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方案》评审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9-26983696
附件: 方案评审意见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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