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共有2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变更)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9 日
附件::2022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予以通过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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