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洪梅镇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178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拟推荐洪梅镇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9-2698369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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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178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拟推荐洪梅镇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9-2698369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