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公示
2020年8月广东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向我局提交了地质灾害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续登记申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其申请进行了集体审议、专家评审。经综合评定,认为广东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符合资质延续条件,拟同意其申请。
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广东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申请的资质延续申请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莞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凡匿名和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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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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