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受理且已审核完成中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丙级资质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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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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