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予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资质。根据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义,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防灾与生态修复科。凡匿名异义或超出期限异义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9-2698369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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