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单位审批公告
东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单位审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的规定,我局对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单位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同意授予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现予以公告。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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