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的规定,我局对新申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单位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同意授予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现予以公告。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