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予受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丙级资质。根据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凡匿名异义和超出期限异义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电话:0769-2698383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