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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6-12 08:3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3号

12日07时台风“苗柏”位于距离我市东南方向约380公里的南海中东部海面上,其中心位于北纬20.0度、东经115.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20米/秒,约72公里/时),中心最低气压996百帕。

预计,“苗柏”未来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趋于广东省中部沿海,强度逐渐增强;受其影响,12日夜间到13日有暴雨到大暴雨,阵风9到10级,局部11级。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6月12日7时50分(北京时)起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东莞市气象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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