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地质环境
分享到:
转发关于将防风Ⅲ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10-21 03: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分局:

现将东防总《关于将防风Ⅲ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东防电〔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根据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全面开展防御台风“海马”工作,切实做好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防电〔2016〕21号:关于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