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防总《关于将防风Ⅲ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东防电〔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根据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全面开展防御台风“海马”工作,切实做好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防电〔2016〕21号:关于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