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经专家评审,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予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资质。根据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义,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凡超出期限异义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电话:0769-2698383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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