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地矿管理
分享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东莞市莞城地热田地热资源(深部)普查勘查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示
字体大小: 大、中、小 发布日期: 2026-09-20 16:50 来源: 防灾与生态修复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要求,我局对矿业权登记系统中,矿业权人未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东莞市莞城地热田地热资源(深部)普查探矿权进行了清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勘查许可证(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相关权利人在公示期间将诉求反馈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或按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矿业权延续登记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矿业权予以注销。

  附件:拟予以注销的勘查许可证名单

  附件拟予以注销的勘查许可证名单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有效期止

T44120111001045090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地热田地热资源(深部)普查

2016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